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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孚嘉认证(FJC)关于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实施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30 16:11:51

公司全体认证人员: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发布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CNCA-QMS-01:2025)(以下简称“新版规则”),FJC技术部已于2025年10月10日制定《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实施方案》。为确保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后工作合规有序,验证认证流程落地可行,公司决定 2025 年12月1日启动新版规则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版规则实施核心安排

过渡期安排:

1.自2025年12月1日起,可按新版规则受理申请、实施审核,颁发符合新版规则附录C编号规则要求的认证证书。

2.管理体系文件已依据新版规则完成修订及相关培训工作,自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3.认证人员培训与能力评价要求

2025年12月1日前,完成全体认证人员的新版规则培训与考核,并按新版规则完成能力再评价;按新版规则开展的认证活动,须委派能力再评价符合要求的认证人员参与。

旧版规则截止节点:2026年1月1日前,仍可按旧版规则受理申请、实施审核并颁发证书,但202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版规则要求。

旧证换版要求:2026年1月1日起,已获旧版规则认证证书的客户需结合最近一次监督审核或再认证审核完成换版,具体要求:

1.结合再认证审核换版:审核通过后换发新版规则认证证书,有效期不超过3年;

2.结合监督审核换版:可暂不换发证书,继续使用至原证书到期;若需换发,按新版规则附录C重新编号,有效期与原证书一致。

二、各部门核心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

1.负责认证人员的能力评价、培训及日常管理:

2.牵头优化《认证信息管理系统》,各部门需配合提供需求。

(二)技术部

1.负责策划新版规则实施安排,牵头修订体系文件;

2.负责修订后现场审核表格使用及现场审核要求等培训;

3.负责认证决定、组织内审与管理评审;

4.统筹认证信息上报至监管部门,确保上报信息准确及时。

(三)运营部

1.负责与客户沟通、申请受理、合同评审、审核方案策划安排、案卷接收;

2.合同管理(确保认证费用由认证客户按合同要求向FJC 直接支付、合同条款符合新版规则);

3.证书暂停、撤销和注销管理;

4.负责认证信息公开的全流程管理;

5.负责认证证书制作、颁发/换发及邮寄。

(四)财务部

负责客户款项收取、票据开具及认证费用核算管理,及时同步款项到账信息至相关部门。

三、审核组现场审核实施要求

实施审核要求:为确保平稳过渡至新版规则,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的审核需全面符合新版规则,重点关注以下变化:

1.首、末次会议参会要求(对应新版规则5.5.3):

认证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QMS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参会;最高管理者无法参会的,需书面授权其他高级管理层成员参会,授权人需向审核组说明缺席理由,审核组需在审核记录中明确记录。

2.最高管理者审核重点(对应新版规则 5.5.4/5.7.1)

审核组需通过面对面访谈方式,重点审核最高管理者在QMS 中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必须留存现场图片/音像、审核记录等证明材料。最高管理者不熟悉组织自身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未亲自参与并推动 OMS 实施的,认证审核应不予通过。

3.认证审核终止情形(对应新版规则 5.5.5/5.6.2.4):出现以下情况需立即终止审核或认证活动,并书面说明理由:

(1)认证委托人对审核活动不予配合,审核活动无法进行;

(2)认证委托人的最高管理者或经授权的高级管理层成员缺席首、末次会议;

(3)认证委托人实际情况与申请材料有重大不一致;

(4)其他导致审核程序无法完成的情况;

(5)第一阶段审核发现相关申请信息和文件资料存在虚假情况的,应终止认证活动。

4.审核组长应在首、未次会议上向受审核方再次强调《孚嘉认证(FJC)关于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客户告知函》的内容,详见“2025年11月30日在 FJC 官网平台发布的《孚嘉认证(FJC)关于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客户告知函》”。

四、问题反馈与联系方式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0451-57822605/19969668059

邮箱:19969668059@163.com

附件:1. 孚嘉认证(FJC)关于新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则》客户告知函

 

哈尔滨孚嘉认证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30日